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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

关于长沙市多家公园禁止遛狗

发布日期:2011-08-02 16:14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
    宠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现在长沙包括烈士公园在内多家公园都严禁带犬入内这个我们很多养犬人士都不是很赞成,现在长沙可以供狗狗活动的地方实在太少了。
    尽管我们知道犬只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中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但是我们想说狗狗是无罪的,而通过一些有效途径来提高养犬者素质才是最根本的方法。我个人一直提倡文明养犬,所以我上街从来不会不带狗绳,也不会带狗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街遛狗都自备拾便器、垃圾袋,下周我的狗狗做完疫苗我就会带去派出所办理养犬许可证。所以我觉得养犬者素质才是城市文明管理的基础,而不是简单的限制区域。长沙这么多养犬者,公园不让溜,大家就会去街上遛,到时候管理难度会更加大,所以我希望部分公园可以解禁,设立专门的遛狗区域。
    在中国做人做狗都不易,家里有亲戚在美国看到狗狗们一本正经坐地铁,公交。一个善待动物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民族。

回复:

网民朋友:

    您在8月2日市长信箱《关于对长沙市多家公园禁止遛狗》的建议已收悉。根据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的《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附后),第十三条:“经许可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三)不得携犬进入机关、车站、码头、市场、公园、教学区、医院(宠物医院除外,下同)、商场、饭店、影剧院、宾馆、游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第十三条还规定:携犬进入本条第(三)项规定的场所、区域的,场所、区域的管理、服务人员有权予以制止。《规定》第四条:“公安部门是城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的审批与违章养犬的处理,捕杀狂犬、野犬”。至于您对在公园遛狗解禁或设立专门的遛狗区域的建议,不符合《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csyladmin
发布日期:2011-08-02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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